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第一章总则~第三章基本规定
1 总 则
1.0.1 为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中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基基础的施工。
1.0.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应保证安全与质量,且应做到因地制宜、节约资源。
1.0.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地基 subsoil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0.2 基础 foundation
将上部结构所承受的外来荷载及上部结构自重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0.3 复合地基 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增强体,由增强体和周围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地基。
2.0.4 桩基础 pile foundation
由置入地基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的承台共同组成的基础。
2.0.5 强夯法 dynamic consolidation
反复将重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给地基以冲击和振动能量,将地基土夯实的地基处理方法。
2.0.6 强夯置换法 dynamic replacement
将重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在地面形成夯坑,反复交替夯击填入夯坑内的砂石、钢渣等粒料,使其形成密实墩体的地基处理方法。
2.0.7 注浆法 grouting
利用液压、气压或电化学原理,把能固化的浆液注入岩土体空隙中,将松散的土粒或裂隙胶结成一个整体的处理方法。
2.0.8 预压法 preloading
对地基进行堆载或真空预压,加速地基土固结的地基处理方法。
2.0.9 振冲法 vibroflotation
在振冲器水平振动和高压水的共同作用下使砂土层振密或在软弱土层中成孔后回填碎石形成桩柱,与原地基土组成复合地基的地基处理方法。
2.0.10 桩端后注浆灌注桩 post base-grouting bored-pile
通过预设在桩身内的注浆管和桩端注浆器对成桩后的桩端进行高压注浆的灌注桩。
2.0.11 基坑工程 excavation engineering
为建造地下结构而采取的围护、支撑、降水、隔水防渗、加固、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等工程的总称。
2.0.12 基坑支护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 of foundation pit
由围护墙、围檩、支撑(锚杆)、立柱(立柱桩)等系统组成的结构体系。
2.0.13 咬合桩 secant pile
后施工的灌注桩与先施工的灌注桩相互搭接、相互切割形成的连续排桩墙。
2.0.14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steel and soil-cement mixed wall
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挡土截水结构。
2.0.15 地下连续墙 diaphragm wall
经机械成槽后放入钢筋笼、浇灌混凝土或放入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墙形成的地下墙体。
2.0.16 铣接头 cutter joint
利用铣槽机切削先行槽段混凝土而形成的地下连续墙接头。
2.0.17 接头管(箱) joint pipe(box)
使单元槽段间形成地下连续墙接头而采用的临时钢管(箱)。
2.0.18 水泥土重力式挡墙 soil-cement gravity retaining wall
由水泥土搅拌桩相互搭接形成的重力式支护结构。
2.0.19 土钉墙 soil-nailed wall
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
2.0.20 逆作法 top-down method
利用主体地下结构的全部或一部分作为支护结构,自上而下施工地下结构并与基坑开挖交替实施的施工工法。
2.0.21 沉井 open caisson
地面上制作井筒,通过井内取土使之下沉至地下预定深度的地下结构。
2.0.22 气压沉箱 pneumatic caisson
地面上制作具有水平封板的井筒,在封板下形成气压工作室,向工作室内加气平衡水土压力进行挖土作业,下沉至地下预定深度的地下结构。
2.0.23 地下水控制 groundwater control
在基坑工程中,为了确保基坑工程顺利实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而采取的排水、降水、隔水和回灌等措施。
2.0.24 截水帷幕 curtain for cutting off water
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坑底流入基坑和控制基坑外地下水位下降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
2.0.25 无筋扩展基础 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0.26 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 reinforced concrete spread foundation
指柱下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和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
2.0.27 筏形与箱形基础 raft and box foundation
筏形基础为柱下或墙下连续的平板式或梁板式钢筋混凝土基础。箱型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底板、顶板及内外纵横墙体构成的整体浇注的单层或多层钢筋混凝土基础。
2.0.28 盆式开挖 bermed excavation
在坑内周边留土,先挖除基坑中部的土方,形成类似盆形土体,在基坑中部地下结构和支撑形成后再挖除基坑周边土方的开挖方法。
2.0.29 岛式开挖 island excavation
在有围护结构的基坑工程中,先挖除基坑内周边的土方,形成类似岛状土体,然后再挖除基坑中部土方的开挖方法。
2.0.30 锚杆(索) anchor arm(rope)
在土(岩)体中钻孔,插入钢筋或钢绞线等受拉筋,并在锚固段灌注水泥浆锚入稳定土(岩)层内,另一端与结构体相连形成的受拉杆体。
2.0.31 复合土钉墙支护 composite soil nailing wall
由搅拌桩、土钉以及喷射混凝土面层组成的围护体。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地基、基础、基坑及边坡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制品等的质量检验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的规定。
3.0.2 建筑地基、基础、基坑及边坡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建筑地基、基础、基坑及边坡工程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
3 拟建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资料;
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监测方案。
3.0.3 建筑地基、基础、基坑及边坡工程施工的轴线定位点和高程水准基点,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并定期复测。
3.0.4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分析工程现场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邻近地下管线、周围建(构)筑物及地下障碍物等情况。对邻近的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0.5 建筑地基、基础、基坑及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控制地下水、地表水和潮汛的影响。
3.0.6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冬、雨季施工应采取防冻、排水措施。
3.0.7 严禁在基坑(槽)及建(构)筑物周边影响范围内堆放土方。
3.0.8 基坑(槽)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槽)周边、放坡平台的施工荷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控制;
2 基坑(槽)开挖过程中分层厚度及临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3 基坑(槽)开挖施工工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3.0.9 施工中出现险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控制险情。
3.0.10 施工中遇有文物、古迹遗址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部门。
3.0.11 建筑地基、基础、基坑及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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