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taining and protection of building foundation excavations
JGJ 120-201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0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350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20-2012, 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8. 1.3、8.1.4、8.1.5、8.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4月5日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支挡式结构、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土墙、地下水控制、基坑开挖与监测。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和补充了支护结构的几种稳定性验算;2.调整了部分稳定性验算表达式;3.强调了变形控制设计原则;4.调整了选用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的规定;5.新增了双排桩结构;6.改进了不同施工工艺下锚杆粘结强度取值的有关规定;7.充实了内支撑结构设计的有关规定;8.新增了支护与主体结构结合及逆作法;9.新增了复合土钉墙;10.引入了土钉墙土压力调整系数;11.充实了各种类型支护结构构造与施工的有关规定;12.强调了地下水资源的保护;13.改进了降水设计方法;14.充实了截水设计与施工的有关规定;15.充实了地下水渗透稳定性验算的有关规定;16.充实了基坑开挖的有关规定;17.新增了应急措施;18.取消了逆作拱墙。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 则
1.0.1 为了在建筑基坑支护设计、施工中做到安全适用、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一般地质条件下临时性建筑基坑支护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基坑开挖与临测。对湿陷性土、多年冻土、膨胀土、盐渍土等特殊土或岩石基坑,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本规程。
1.0.3 基坑支护设计、施工与基坑开挖,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基坑周边环境要求、主体地下结构要求、施工季节变化及支护结构使用期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选型、优化设计、精心施工、严格临控。
1.0.4 基坑支护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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